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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泸州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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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08: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泸州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51年,位于四川西南部、长江和沱江环抱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泸州市。学校于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相继开展了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在职硕士等多种形式、类别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涵盖医学和理学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
  学校现有忠山和城北两个校区,占地1500余亩,有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14000余人。设有本科专业18个,涵盖医学、理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门类。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1100余人,在岗硕士研究生导师450余人。
  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开放床位5000余张;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开放床位共13000余张,另有三级乙等及以上临床教学医院29所及其他稳定的校外专业教学实习基地30余个。附属医院在20世纪60年代率先在四川成功开展断肢再植手术,2004、2005年相继成功开展了四川省首例联体婴儿分离手术和首例心脏移植手术。
  我校研究生就业去向较好,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地市级以上的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并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学校十分注重学科、专业建设和研究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并在学习、生活、科研等各个方面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热诚欢迎有志于献身祖国医学事业的热血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13年拟招收硕士生4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300人(专业代码前4位是1051、1052、1056的专业,如105101 内科学),学术型研究生拟招收1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招生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审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二、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者应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习能力。并且,同等学力考生(大专生和成教应届本科生)还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著1篇以上,或承担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的前三名,并且英语通过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获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的加试科目分成两组:一组为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一组为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和诊断学。考生应在这两组中各选一门科目作为加试科目,不得在同一组中选两门,且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
  3、临床、口腔专业不招收跨专业考生。临床专业只招收临床专业毕业生,口腔专业只招收口腔专业毕业生。
  4、成教、自考本科。要求必须有学位证,并且英语通过大学英语三级考试。
  5、我校的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分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前4位是1051、1052、1056的专业)和科学学位(招生专业代码前4位是1002、1003、1008的专业)两种培养类型。
  6、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报名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四、考试科目:
  生理学专业(属于理学)初试科目考四门,医学学科专业为三门,其专业课在复试时进行(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及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护理综合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自行命题。自命题中基础医学综合包括医学生物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学综合包括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中药综合和中药专业基础综合系同一试题,包括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口腔综合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修复学;护理综合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
  五、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专业外语笔试、英语口语测试、操作技能考核)和体检测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以内。
  六、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专业目录中所列外校联合点导师均为我校聘任的硕士生导师,其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为:根据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不同,研究生第一学年或第一学期在校本部学习基础课程,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到该导师所在医院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八、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lzmc.edu.cn/ ,点击进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E-mail信箱:tiaoji1063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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