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q02469 发表于 2014-4-13 21:45:34

2014年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考研复试信息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导小组,对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督导和巡视;成立学院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学科硕士复试小组、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含地质工程)学科硕士复试小组、水文学与水资源学科硕士复试小组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工程)学科硕士复试小组,由本专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三、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
       2.实行差额复试,上线考生人数达到招生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1.2倍的专业,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名次在招生指标1.2倍数额以内的上线考生方可参加复试;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指标1.2倍的专业,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工作的基本程序
       1.学院根据《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依据《资源环境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交研究生处审查备案,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学院教科办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和《资源环境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3.复试报到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学院应根据“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复试。
       5.复试结果由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学校的招生政策及《复试办法》,将学院(研究所)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综合成绩报主管校领导及校长审定后,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
       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里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9.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内容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1.英语考试: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事先公布的为准。
       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是学校自主招生和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按照教育部要求,注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录音。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的同时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工作
       调剂包括本校考生校内调剂、外校考生调剂转入和本校考生调剂转出三种情况。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1.本校考生校内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且有生源缺额的专业。
       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出招生单位和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我院组织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复试。
       2.外校考生调剂转入
       拟从校外调剂生源的招生单位,可向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对外发布调剂信息。研究生处将申请调剂我校的备选考生信息库转发给我院,我院在12小时之内,将选定的调剂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我院通知并组织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复试。
       拟接收的校外调剂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外,不能为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985或211学校的考生;
       (2)本校应届考生。
       3.本校考生调剂转出
       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我院积极协助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七、拟录取工作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对于第二次、第三次复试,应将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复试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督查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复试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
       教育部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是国家为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的基本要求,各招生单位在不低于此要求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招生名额和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硕士生招生过程是初试和复试两次筛选,符合最低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不等于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也不等于已被录取。
       请各位同学一定要认真对待复试工作,精心准备;同时也一定要提前做好调剂准备,积极联系调剂学校。祝同学们复试取得好成绩!
       学院复试工作投诉电话:0391-3987970、0391-3987998;信箱:zhjkb@h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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